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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及学生奖助金调整发放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 作者: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宁德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本学期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做动态调整,并调整发放各类奖助金。

一、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

经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林扬杨等71名同学符合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春季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学生名单》,请各二级学院进行调查复核。

(一)符合困难生认定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学生,需填写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兜底对象证明》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放弃困难生认定的学生,需填写

附件5:《自愿放弃国家资助声明》

二、学生奖助金调整发放复核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核实2024年春季学期因学籍异动,学生奖助金拟调整发放学生名单。学籍异动情况包括休学、退学、复学(含退役复学)、入伍(保留学籍)、注销学籍、转专业(非师转师范、师范转非师)等。

(一) 复学退役士兵学生,需填写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 各二级学院需对学生奖助金发放异动名单做情况说明(可

参照附件6),并填写附件7:《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奖助金拟调整发放学生名单》。

三、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下午3:00)

(二)附件2-7纸质版请送至行政楼222室。

(三)名单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请使用教育部最新版,

学生电子照片插入后打印,无需贴照片,表格字体可调整,页面格式不要调整。

联系人:王中妍   刘亚      联系电话:0593-2977796


相关附件请通过学工办主任工作群下载

附件:

1.2024年春季困难生认定拟动态调整学生名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兜底对象证明》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自愿放弃国家资助声明》

6.《情况说明》

7.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奖助金拟调整发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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