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宁德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我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本学期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做动态调整,并调整发放各类奖助金。
一、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
经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林扬杨等71名同学符合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春季困难生认定动态调整学生名单》,请各二级学院进行调查复核。
(一)符合困难生认定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学生,需填写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兜底对象证明》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放弃困难生认定的学生,需填写
附件5:《自愿放弃国家资助声明》
二、学生奖助金调整发放复核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核实2024年春季学期因学籍异动,学生奖助金拟调整发放学生名单。学籍异动情况包括休学、退学、复学(含退役复学)、入伍(保留学籍)、注销学籍、转专业(非师转师范、师范转非师)等。
(一) 复学退役士兵学生,需填写
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 各二级学院需对学生奖助金发放异动名单做情况说明(可
参照附件6),并填写附件7:《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奖助金拟调整发放学生名单》。
三、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周五下午3:00)
(二)附件2-7纸质版请送至行政楼222室。
(三)名单如有出入,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请使用教育部最新版,
学生电子照片插入后打印,无需贴照片,表格字体可调整,页面格式不要调整。
联系人:王中妍 刘亚 联系电话:0593-2977796
相关附件请通过学工办主任工作群下载
附件:
1.《2024年春季困难生认定拟动态调整学生名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兜底对象证明》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自愿放弃国家资助声明》
6.《情况说明》
7.《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奖助金拟调整发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