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士兵、应征入伍、直招士官、退役复学学生
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
1.申请条件:申请学费资助学生退役时间应满足一年以上(即2016年9月前退役)考入我校的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且目前在校就读。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此资助。
2.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申请材料:
(1)《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2份,需贴1寸白底彩色照片;
(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只需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ndszxszz@126.com;
(3)复员退伍证复印件2份;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未享申请过学费资助的提供,往年申请过的不需要提供);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应征入伍学生
1.申请对象:
(1)2017年当年(或往年)毕业,今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2013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
(2)2017年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学生(大一新入学未缴纳学费,就办理休学手续入伍的,可待学生退役后,统一办理复学生学费资助);2011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在校学生。
2.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实际缴费额度进行申请;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或生源地贷款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见附件3)原件2份,需本人签名,财务处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当地征兵办盖章,表格在征兵网站上填写后正反双面打印;
(2)《宁德师范学院2017年征兵学生学费补偿花名册》(见附件5),只需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ndszxszz@126.com;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三、直招士官
1.申请对象
(1)2017年当年(或往年)毕业,今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学生。2015年至今漏报的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2)2017年当年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定向生。
2.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实际缴费额度进行申请;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或生源地贷款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申请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见附件4)原件2份,需本人签名,财务处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当地征兵办盖章,表格在征兵网站上填写后正反双面打印;
(2)《宁德师范学院2017年征兵学生学费补偿花名册》(见附件6),只需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ndszxszz@126.com;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四、退役复学学生
1.申请条件:2017年秋季学期,退役后重新复学的原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2011年至今漏报的原高校学生。
2.申请金额:学生按照实际复学年度申请学费减免;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5)原件2份,需财务处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当地征兵办盖章,表格在征兵网站上填写后正反双面打印;
(2)《宁德师范学院2017年征兵学生学费补偿花名册》(见附件5),只需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ndszxszz@126.com,;
(3)退役证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银行卡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卡号。
2.请务必留一个家长或其他亲属电话便于联系。
3.退役复学只补偿学费,住宿费跟代办费部分需及时去财务处缴纳,未缴纳学费的复学学生无需提供银行卡号,征兵补偿款直接划拨学校学费账号用于缴纳学费。
五、提交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纸质版材料于2017年10月25日前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4),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学年度执行。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提醒学生按时办理。
联系人:王中妍,联系电话:0593-2977796。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
附件3: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4: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5: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6:宁德师范学院2017年征兵学生学费补偿花名册
往年漏报名单:
应征入伍:12汉语言文学,张潇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