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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 作者: 浏览: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院校

宁德师范学院

隶属关系

□ 中央 □地方

院系班级

所学专业

学号

学历

学制

年级

入学时间

公民身份证号码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

福建/宁德/蕉城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宁德师范学院,352100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其他联系方式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学费减免金额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向经办银行或经办地县级资助机构确认后填写)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学生本人填写):存入银行

存入银行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

开户银行地区:

邮局汇款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有关内容,并承诺上述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高校审核情况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单位

公章

联系

电话:

年 月 日

高校复合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