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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源地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7-08-14 来源: 作者: 浏览:

2017年生源地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机构

1、福建省: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由福建省农信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三家金融机构承办。

2、福建省外其他省(市)

每个省份对应的生源地经办银行不同,学生若需申请,应咨询当地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福建省经办银行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一)福建省农信社

1.申请贷款

第一步:登录https://zxdk.fjnx.com.cn(用IE7-10浏览器登录),系统服务热线:96336福建农信助学贷款系统注册,(通过教育厅预申请平台的学生无需注册,可凭借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X"用“0”代替);第二步:点击贷款申请或续贷申请,填写贷款(续贷)申请表,完成之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返回学生对应的经办资助中心和银行。续贷时间:2017年7月1日-9月30日

请申请贷款的同学在办理过程中正确填写学校账户信息,否则不能进行高校确认,导致银行不能放款,后果自负,一个字也不能差!!!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账号:13200101040005674,户名:宁德师范学院。

2.递交材料

学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费证明(都需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审核完成,携带以上材料到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续贷学生无需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及银行提供任何材料!

3.到校确认

(1)学生报到注册后在9月15日前,将银行给的《高校确认告知书》(续贷学生或银行没有给的请在银行受理业务后在个人贷款申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交给负责辅导员,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行政楼314室)作为学校审核的依据,并统一留底保存。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个人的《高校确认告知书》进行网上审核确认,以便银行放款。

(3)学校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底。

4.贷款发放

经办银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请让学生提醒银行附言是XX学生的生源地贷款,否则会挂账,核对不出那个学生的贷款。

5.上交业务业务凭证

银行放款后学生将业务凭证(模板见附件,只交有22位末尾为10500001付款账号那张凭证)交给负责辅导员,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行政楼314室)作为学校审核的依据,并统一留底保存。同时填写2017年农商行(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ndszxszz@126.com。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

1.申请贷款

(1)至任一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开立一张邮储银行借记卡。

(2)通过以下任一途径登陆华安助学贷款网站,在线提交申请,并打印相关申请资料。

直接访问:http://www.gjzxdk.com‚通过福建学生资助网访问:http://xszz.fjedu.gov.cn → 邮储银行 华安保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入口。

(3)贷款申请时间为7月15日—10月15日。

2.递交材料

学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办理,材料内容包括:

序号

资料类型

份数

资料来源

备注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原件2份

在线打印

——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贷款支用单》

原件1份

在线打印

与申贷年数一致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原件1份

在线打印

——

4

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复印件1份

自行提供

——

5

学生身份证

复印件1份

自行提供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6

学生户口本

复印件1份

自行提供

户口本首页与学生页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7

学生本人邮储银行储蓄卡

复印件1份

自行提供

——

8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告知函》

原件2份

在线打印

——

9

贫困证明

原件1份

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未纳入贫困库学生才需提供

10

《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证明书》

原件1份

网站下载模板

借款人不满18周岁才需提供

11

监护人关系证明

原件1份

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12

《华安保险征信授权书》

原件1份

在线打印

——

1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证明》

原件1份

在线打印

注:(1)所有通过在线打印的资料均需采用单面打印,且需在资助中心面签,提前签字无效

(2)贷款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现场查验。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为A4大小;

(3)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即可,无需额外开具关系证明。

3.到校确认

(1)学生报到注册后,将教育局打印好的《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证明》交给负责辅导员,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行政楼314室)作为学校审核的依据,并统一留底保存。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华安保险提供的我校学生申贷清单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发给华安保险进行网上审核,以便银行放款。

(3)学校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底。

4.贷款发放

(1)邮储银行在收到高校回执信息后,将贷款发放至学生就读高校的收款账户。

(2)预计放款时间为11月30日前。

5.上交业务凭证。银行放款后提交业务凭证同时填写《2017年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ndszxszz@126.com。

如有疑问,请致电华安保险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6

(三)国家开发银行

1.申请贷款

(1)首贷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点击左侧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1 \* GB3①首次进入该系统要先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完信息后,用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学生系统,点击“贷款申请”; = 2 \* GB3②选择下面的“新增”,根据提示填写提交贷款信息;= 3 \* GB3③选择本年度的贷款信息,并点击下面的“导出申请表”,把文件保存到电脑上并打印。

(2)续贷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6月15日之前)

 = 1 \* GB3①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学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陆系统维护相关信息。= 2 \* GB3②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若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由学生简要口述相关内容,县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学生在网上填写完续贷声明后,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家长)持身份证、系统导出打印且贷款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去当地银行办理。)= 3 \* GB3③高校在6月30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审核。= 4 \* GB3④学生导出打印《申请表》。

2.递交材料

(1)首贷生:学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原户籍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材料内容包括:= 1 \* GB3①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 GB3②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需要分别出示户口本原件)= 3 \* GB3③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 4 \* GB3④贷款申请表(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即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盖章单位以资助中心的要求为准)。

(2)续贷生:省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续贷需学校出具学费证明的,请在6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到行政楼31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已办理的请忽略)。学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原户籍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材料内容包括:= 1 \* GB3①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 \* GB3②《申请表》原件

3.到校确认

(1)学生报到注册后,将《受理证明》交给负责辅导员,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行政楼314室)作为学校审核的依据,并统一留底保存。受理证明(模板见附件,不是A4纸张大小的统一粘贴在A4纸上),并填写《宁德师范学院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各学院于9月15日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ndszxszz@126.com。高校进行续贷声明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审核。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个人的《受理证明》进行网上审核确认,以便银行放款。

(3)学校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底。

4.县资助中心审核

各县资助中心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新增合同”,查看学生的续贷声明和高校的审核结果,县资助中心最终审核通过。

5.贷款发放

经办银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四)中国农业银行(华安保险)生源地贷款续贷流程(今年不办理首贷业务)

1.学生申请续贷

学生登录农行生源地贷款网站,进行续贷,http://www.gjzxdk.com系统服务热线:95556学生进行“续贷操作”(无须再去当地银行办理)

续贷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15日

2.高校确认

(1)学生于6月15日前需网上生成PDF格式《续贷确认书》(模板见附件),将确认书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有申请编号,并用铅笔备注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已完成)

(2)学生报到注册后,9月15日前打印《高校回执》(模板见附件)

3.农行放款

农行根据华安保险的回执数据将贷款发放至高校账户。

4.上交业务凭证。银行放款后提交业务凭证(模板见附件,每人一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并填写《2017年农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ndszxszz@126.com,各系统一交至资助管理中心。

附:2017年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