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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 作者: 浏览:

项目

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时间

国家奖学金

(8000元)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3.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0号)

10月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3.学习成绩优秀。4.家庭困难,生活俭朴。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1号)

10月份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掌握实践技能。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4号)

9月份;毕业班5月份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以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分为三个等级。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4号)

9月份

国家助学金

(4000元/2500元)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3.家庭困难,生活俭朴。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2号)

10月份

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5%、25%)

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给予特别困难档次认定。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3号)

9月份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2.遵纪守法,无违规行为。3.品学良好,诚信度高。

9月份

临时困难补助

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困难。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6号)

平时

勤工助学

家庭困难,勤劳肯干,诚实守信,有责任感,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勤工助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7号)

平时

减免学费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宁德市征地村(马山、后湾、漳湾)村民子女享受学费全免。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减、缓”交学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5号)

10月份

绿色通道

缓交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清学费。详见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减、缓”交学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15号)

9月份

学费补偿

征兵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复学在校生和直招士官毕业生。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12月份

社会捐助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3.家庭困难,生活俭朴。

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