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全学生资助体制度”,“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立德树人、资助育人成效,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三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8〕16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18年6月至1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和宣传活动。
正文见附件
宁德师范学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