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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作者: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决定开展线上勤工助学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1.2020年1月份及以前参与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未给予补助的。

2.各学院、各有关部门2020年2月以来,为配合疫情防控创新开设的线上勤工助学岗位,如“疫情防控排查系统技术员”、“疫情防控联络员”、“疫情防控宣传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3.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到属地防疫宣传工作的学生,可根据当地派出单位开具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按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发放学生抗疫工作补贴。

二、补助标准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按照《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宁师院学〔2019〕6号)文件执行标准如下:

1.学生助理岗位等每小时18元,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

2.临时工作岗:每小时20元,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0小时。

3.特殊岗位视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适当提高标准。

三、申请程序

1.2020年1月份及以前参与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未给予补助的学生,填写《宁德师范学院2020年1月勤工助学工花名册》(附件1),开学后提交《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考核表(学生每月填)》(附件2),张双星已提交。

2.“疫情防控排查系统技术员”、“疫情防控联络员”、“疫情防控志愿者”等,由各学院各部门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线上申请,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附件3)、开学后提交《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4)。

3.“疫情防控排查系统技术员”、“疫情防控联络员”、“疫情防控宣传员”、“疫情防控志愿者”等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勤工助学花名册》(附件5);开学后技术员、联络员、宣传员提交《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考核表(学生每月填)》(附件2),志愿者提交《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记录表》(志愿者)(附件6)。

4.2020年1-2月勤工助学工作及疫情防控期间勤工助学岗位线上申请于3月20日前完成,之后每月的勤工助学花名册提交于次月3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参与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原则上需是我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各部门应按需如实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中妍

电话:18759359902(61122)

邮箱:ndsxxszz@126.com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好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努力为取得抗击疫情胜利作出贡献。

 

                                                                                                                                          学生工作部(处)

                20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