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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3 来源: 作者:王中妍 浏览:

宁德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宁师院学〔20181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学校于即日起选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国励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在读国奖学生、国励学生

二、选聘数量

30

三、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

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二)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

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的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三)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或者担任学校招生工作志愿者,协助老师完成招生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四)开展常态化宣传

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习清华大学开展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国励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本次选聘活动中来;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使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受聘学生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选聘与评选表彰,宣传成效纳入学院资助工作考核。

六、其他事项

(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一经聘用,如有参加我省的“生源地贷款志愿者”“资助政策乡村行”等活动,可参照《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6号)、《关于面向全校招募资助政策宣传员的通知》(宁师院学〔20177号)管理执行,给予路费报销与勤工助学津贴。

(二)鼓励参加资助宣传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稿。投稿邮箱:ndszxszz@126.com

七、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25日下午17:00之前将遴选的3-5名的《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1)及《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314室),电子版发送至ndszxszz@126.com

联系人:王中妍 联系电话:0593-2977796

附件:1.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2.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

 宁德师范学院

 2018年112

附件1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学院: 学号:

姓 名

性 别

照片

籍 贯

专 业

政治面貌

邮 箱

手 机

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住址

受资助情况

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和表彰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

学院: (公章)

序号

姓名

班级

户籍地

联系方式

特长

在校享受何种资助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