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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招募资助政策宣传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来源: 作者: 浏览:

宁师院学〔2017〕7号

关于面向全校招募资助政策宣传员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根据《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福建省实行高校“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现就面向全校招募20-30名资助政策宣传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

3.责任心强,热心资助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

5.严守安全纪律,不散漫,不冒险,不存有侥幸心理,共同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6.已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校内选拨、培训及考核

1.校内选拨:

(1)各系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选拨推荐3人,于2017年6月8日前将资助政策学生宣传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ndszxszz@126.com。

(2)学校于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校内选拔工作,推荐20-30名资助宣传员,并在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在线填报推荐名单。

2.培训及考核:

学校在7月5日前完成对学生宣传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考核;考核合格后,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学生宣传员上岗资格证明。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2017年7月5日至15日,学生宣传员持学校介绍信、学生证及资助宣传员结业证书至生源地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报到,由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进行入户宣传。

暑假结束后,各系于9月10日前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的《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附件1)、《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学生走访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ndszxszz@126.com。

四、其他事项

1.省教育厅将统一为全体参加活动的学生办理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2.本活动参照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予以管理,并按照勤工助学的标准予以补助。

3.鼓励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将所见、所闻、所想,通过撰文或摄影进行记录,向“海峡教育报-资助专刊”投稿,稿酬从优。资助专刊编辑部联系电话:0591-87095152,邮箱:hxjybzxzk@126.com。

附件:

1.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入户宣传情况表

2.福建省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学生走访情况汇总表

3.宁德师范学院资助政策宣传员报名汇总表

宁德师范学院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