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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来源: 作者:王中妍 浏览:

各学工办:

2020年校奖学金申报工作开始了。相关表格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奖助减补栏http://xszz.ndnu.edu.cn/、学工办主任群、辅导员工作群共享下载,相关事宜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83号)。

二、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评选

   2020-2021学年师范类专业奖学金以当前实际在校的师范生为准,本次发放20209-12月计4个月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280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补充说明

(一)平均学分绩点及非专业素质学分(第二课堂积分)要求

1.平均学分绩点及非专业素质学分(第二课堂积分)以截止当前已录入系统经过认证的为准;

2.2019级参评奖学金时需累计完成至少6个第二课堂积分,2018级参评奖学金时需累计完成至少12个第二课堂积分;

3.20182019级学生第二课堂累计积分排名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83号)文件中非专业素质学分标准执行: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第二课堂累计积分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三等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第二课堂累计积分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

4. 专升本班级第二课堂积分要求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参评对象界定

参与校内社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相关学生组织(含各类社团、优秀寝室长)中任职至少一学年。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已获得奖学金者自动取消获奖资格

1.2019-2020学年所学课程(含任意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2.2019-2020学年内受到各种处分及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者;

3. 恶意拖欠学费者。

(四)其他

学院应出台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夹子夹紧,送至行政楼222室

1.学生奖学金数据审核汇总表(附件1,excle表格,一式一份,盖学院党委章,按班级、获奖等级排序,班级须与教务处编排的名称一致,2017级与20182019级表格略不同);

2.同年级同专业2019-2020学年绩点、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及第二课堂积分排名(附件2一式一份,按照绩点排名排序,盖学院党委章);

3.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word表格,一式三份,按照数据审核汇总表上的顺序排序,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评语不能只简单写同意申报、学院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

4.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花名册(附件4纸质版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excle表格,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按班级、获奖等级排序,班级须与教务处编排的名称一致,学生本人、教师经手人、学院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

5.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花名册(附件6,excle表格,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按班级、学号排序,班级须与教务处编排的名称一致,学生本人、教师经手人、学院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无师范生,无需提供);

6.学院公示截图;

7.学院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87236943@qq.com

1.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数据审核汇总表(附件1,excle表格,按班级、获奖等级排序,班级须与教务处编排的名称一致,因数据需导入全国资助系统,务必保证学号正确);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花名册(附件4excle表格,按班级、获奖等级排序,班级须与教务处编排的名称一致);

3.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统计表(附件5excle表格,数据与花名册一致);

4.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花名册(附件6excle表格,按班级、学号排序,班级须与教务处编排的名称一致)。

四、温馨提示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尽量避免审核不合格情况出现;

2.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不受理单个专业或班级材料;

3.报送截止时间:1123日(下午5:00前),各学院公示日期1123-27日,边公示边上报,提前完成的学院可提前公示、提前上报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