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工办: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各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0届毕业班校奖学金工作开展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2020届毕业班师范生返校前提前完成核对卡号核对,返校后签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花名册,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发放工作。其他年段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开展。
二、毕业班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平均学分绩点及非专业素质学分(第二课堂成绩)要求。
毕业班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及非专业素质学分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8〕3号)文件执行;2018级专升本毕业班第二课堂积分要求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平均学分绩点及非专业素质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可参照第七学期成绩或综合前三学年成绩作为评选条件。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参评对象界定。
参与校内社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相关学生组织中担任副部及以上职务者(含寝室长)。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异,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自动取消获奖资格。
1.2019-2020学年所学课程(含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2.2019-2020学年内受到各种处分及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者;
3.恶意拖欠学费者;
4.在校期间所有学业成绩的平均绩点未达到2.0以上(理工科1.7以上);
5.本科毕业生4年内非专业素质学分未修满20学分者;
6.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
具体工作流程请参照《2020届毕业班奖学金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学可根据本学院专业情况出台评选实施细则,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温馨提示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尽量避免审核不合格情况出现;
2.因评审时间紧迫,届时会组织各学院间交叉审核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不受理单个专业或班级材料;
4.各学院可边公示边上报,提前完成的学院可提前公示、提前上报材料。
附:校奖学金申报标准 |
等级 |
人数(同年级同专业) |
绩点成绩 |
非专业素质学分 |
是否挂科 |
是否处分 |
是否恶意欠费 |
一等奖学金 |
3% |
10% |
30% |
否 |
否 |
否 |
二等奖学金 |
6% |
20% |
30% |
否 |
否 |
否 |
三等奖学金 |
9% |
35% |
50% |
否 |
否 |
否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5% |
50% |
50% |
否 |
否 |
否 |
联系人:王中妍 李春阳
电 话:0593-2977796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好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努力为取得抗击疫情胜利作出贡献。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