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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班校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来源: 作者:王中妍 浏览:

学工办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各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0届毕业班校奖学金工作开展通知如下:

    一、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2020届毕业班师范生返校前提前完成核对卡号核对,返校后签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花名册,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发放工作。其他年段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开展。

    二、毕业班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平均学分绩点及非专业素质学分(第二课堂成绩)要求。

    毕业班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及非专业素质学分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宁师院学〔20183号)文件执行;2018级专升本毕业班第二课堂积分要求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平均学分绩点及非专业素质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可参照第七学期成绩或综合前三学年成绩作为评选条件。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参评对象界定。

    参与校内社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相关学生组织中担任副部及以上职务者(含寝室长)。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异,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自动取消获奖资格。

    1.2019-2020学年所学课程(含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2.2019-2020学年内受到各种处分及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者;

    3.恶意拖欠学费者;

    4.在校期间所有学业成绩的平均绩点未达到2.0以上(理工科1.7以上);

    5.本科毕业生4年内非专业素质学分未修满20学分者;

    6.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

    具体工作流程请参照《2020届毕业班奖学金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学可根据本学院专业情况出台评选实施细则,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温馨提示

    1.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尽量避免审核不合格情况出现;

    2.因评审时间紧迫,届时会组织各学院间交叉审核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不受理单个专业或班级材料;

    4.各学院边公示边上报,提前完成的学院可提前公示、提前上报材料。

附:校奖学金申报标准

等级

人数(同年级同专业)

绩点成绩

非专业素质学分

是否挂科

是否处分

是否恶意欠费

一等奖学金

3%

10%

30%

二等奖学金

6%

20%

30%

三等奖学金

9%

35%

50%

社会工作奖学金

5%

50%

50%

联系人:王中妍   李春阳

 话:0593-2977796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好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努力为取得抗击疫情胜利作出贡献。

 

 学生工作部(处)

20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