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22—2023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4〕4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代表3名。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优秀获奖学生遴选和事迹材料撰写,组织力量编审,严格把关内容,及时报送材料和相关素材资料。
一、推荐条件: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要有代表性,在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原则上曾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创新发明与创业等方面有优异表现。
二、报送名额:各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各1名。我校将优中选优,从各学院报送的优秀学生代表中遴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1名报送省资助中心。
三、报送时间:请于2月20日(周二)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187236943@qq.com。
四、报送要求:详见《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4〕4号)文件。素材格式、字数要求、字体排版等与范文一致。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