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自觉提高综合素质,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学业奋进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各项奖学金按照《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宁师院学〔2023〕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比例为不超过本学院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推荐的名额不超过本届学生干部总数的20%(具体见名额分配表)。个别学院年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名额存在不平衡的,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名额微调。
(三)奖项评选人数比例可四舍五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名次不可四舍五入。
(四)师范专业奖学金,全部在校师范生以每生每年700元标准等额发放。
四、评选步骤
(一)各项奖学金申报阶段(10月16日-10月26日)
1.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各类申请表。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必须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为依据,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综合素质总成绩高者优先,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2.评选审核过程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宁缺勿滥。要注意倾听师生的意见,置评优于群众监督之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评选条件者,经查实,即予以取消,名额作废。
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对学生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材料经学院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有关表格见附件)。
(二)学校审核发文阶段(10月27日-11月中旬)
1.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所报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改。
2.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进行校内公示,按规定程序报批、发文。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需在2023年10月26日之前将奖学金名单(附件1-5)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236943@qq.com。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二)各学院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各学院必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仔细审核,相关表格中填报的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三)各项评审结果应在班内和学院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
(四)各学院要及时将奖学金评审材料归档,进一步规范学生工作档案管理。
相关附件请通过辅导员工作群下载
附件:1. XX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报送表
2. XX学院2022-2023学年学年学业进步奖学金报送表
3.校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校学生学业奋进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XX学院2023年秋季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学生名单
2022—2023学年校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学金 推荐名额分配表 |
学生组织 |
学生干部总人数 |
社会工作奖学金人数 |
校学生会 |
23 |
5 |
组织宣传部 |
新媒体中心 |
21 |
4 |
团委组织宣传部 |
4 |
1 |
文体实践部 |
大学生艺术团 |
13 |
3 |
学生教学信息中心 |
11 |
2 |
学生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
12 |
2 |
社团管理部 |
学生社团管理部 |
11 |
2 |
大学生通讯社 |
18 |
4 |
国旗护卫队 |
21 |
4 |
志愿者工作部 |
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 |
27 |
5 |
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 |
11 |
2 |
青年发展部 |
17 |
3 |
校园易班工作站 |
6 |
1 |
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 |
18 |
4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16 |
3 |
广播电台 |
18 |
4 |
记者团 |
9 |
2 |
合计 |
256 |
51 |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6日